大荔县县级领导包联重点项目制度
2008-8-30 来源: 大荔县经济发展局项目办 【我来说两句】
为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督促检查,强化项目建设协调力度,县委、县政府决定对重点项目实行县级领导包联制度。
第一条 县级领导包联的重点项目是指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县级重点项目。
第二条 包联领导为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及有关县级领导。
第三条 领导包联职责各包联领导要对包联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和协调服务,及时全面掌握包联项目形象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全力督促项目主管部门或代理部门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入驻过程中的备案、核准、用地、报建、环评、设计审查、招投标、行业协调、证照等有关手续,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第四条 工作要求各包联领导要及时全面地掌握所包联项目的进展情况,每季度要针对所包联项目进展、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县委、县政府。各对口部门和乡镇要将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包联领导,按要求落实好包联领导的指示。
第五条 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每年最少两次由县委书记或县长召开工作汇报会,听取各包联领导工作汇报。
第六条 县重点项目办公室要全面了解掌握县级重点项目和签约项目进展履约情况,对存在问题要及时向包联领导汇报,并协调、督促项目主管单位落实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包联领导的意见和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文/罗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