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县级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2008-8-30 来源: 大荔县经济发展局项目办 【我来说两句】
为了全面掌握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动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推动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特制定县级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县目标考核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经发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经贸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人行、县电力公司。
第二条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委书记、政府县长担任,或由书记、县长委托其他县级领导召集。
第三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或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四条 联席会议主要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土地、资金、投资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第五条 县重点项目办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筹备,并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文/罗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