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国土局工作职责
2008-8-30 来源: 国土局 【我来说两句】
1、负责耕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
2、负责办理土地统征出让和农村宅基地审批申报及批准划拨工作。
3、负责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办理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4、负责土地监督检查工作,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5、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土地估价、土地收购储备及招标拍卖挂牌工作;
7、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8、负责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9、承办县委、人大、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负责办理土地统征出让和农村宅基地审批申报及批准划拨工作。
3、负责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办理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4、负责土地监督检查工作,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5、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土地估价、土地收购储备及招标拍卖挂牌工作;
7、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8、负责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9、承办县委、人大、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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